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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A03-22433334-9-20160713-020704-5
招标编号:HJGS201617
本招标项目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试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规划[2016]13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庆阳市规划地方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路线起于南梁九只窑口,起点位置受S15打庆高速公路南梁高速连接线线位控制,终点接现状G22青兰高速雷西段,沿线经过林镇乡、东华池村、葫芦河村、莲花寺村等,建成后将形成红色南梁与延安革命圣地以及黄陵等周边地区著名旅游景区便捷快速的通道,南梁至太白高速公路的建设是新形势下全国广大游客与老区人民的共同心声和强烈愿望;是弘扬南梁革命精神,利用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加快红色旅游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庆阳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
试验段起点位于合水县太白镇店子沟,终点位于十里铺,试验段桩号范围为K33+309~K35+675,试验段范围路线长2.366km,均为隧道工程。
试验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执行。
2.2 服务期
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服务期:共48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16年8月25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0年8月 25日,其中包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试验段施工范围内的桥隧工程和防护排水工程(不含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的试验检测机构,主要包含试验段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以及隧道地质超前预报、施工监控量测、桥隧质量检测等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条高速公路的中心试验室工作。
2、至少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座长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
注:同一项目中如投标人同时完成中心试验室、地质超前预报、施工监控等工作,可同时累计认定。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5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25日18时00分至2016年7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6楼第 6 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5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50000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416号
联 系 人:白杰
电 话:0934-8621793 13909342971
传 真:0934-8621793
邮 箱:8046211@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兰立松
电 话:17090134071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0792
邮政编码:730030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