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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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总医院急诊科核磁机房建设及部分医疗用房维修工程经上级批准同意开工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急诊科核磁机房建设及部分医疗用房维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兰州总医院
三、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南路333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
(一)工程规模:
1、该建筑面积为300㎡;
2、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3、医疗用房维修主要为轻质隔墙及墙体粉刷装修;
4、工期:30天。
(二)招标内容:急诊科核磁机房建设及维修改造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五、报名条件:报名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甘肃省内企业。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有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报名及提交的预审资料:2016年8月4日-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科技办公楼7楼营房科报名(节假日除外)。
提交的预审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近3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报名费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押金壹万元。未缴纳该费用的报名单位将被拒绝报名,待此项招标工作完成后5日内无息退还各投标人。
开户银行:交行兰州市七里河支行
银行帐号:6210 6010 8018 0100 31730
以上均指原件,并递交A4纸统一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
联系人:李国印 0931-8994141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