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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中学综合教学楼附属工程建设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中学综合教学楼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6】292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省金塔县中学
2、建设地点:甘肃省金塔县中学校园内
3、建设规模:场坪铺装、改造校园道路、拆除原有场坪砖、拆除混凝土及砖砌体花池、拆除混凝土道牙砖、新砌筑花岗岩道牙树池、配套路灯管线敷设、新建消防水池一座。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0月25日
总 工 期:60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和单位自筹解决。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报名企业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7、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四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在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报名时留存本人签字字迹,以保证在施工期间资料和竣工验收及结算签字字迹一致;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酒泉市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
六、本项目施工合同段为工程量清单招标。
七、其他
1、公告时间: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2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发售地点: 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账 号:3900 3012 2000 0342 05
开 户 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酒泉市金塔县中学综合教学楼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如不按要求备注填写,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金塔县中学
地址:金塔县金塔镇文化街25号
联系人:高万军
电话:1383072393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金塔县百货大楼二楼202室
联系人:高娟
电话:15209375311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