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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时间: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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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由甘国土资耕发〔2016〕39号文件批准实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2、建设地点: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 3、建设规模:630公顷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总工 期:395日历天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334.29公顷 二标段:295.71公顷 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7、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甘肃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企业。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考核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单位,需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集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方式。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及时反馈给项目所在地县(市)和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请示县(市)政府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推荐7-9个资格预审合格对象,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合格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确定的投标通知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6、投标企业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16年8月29日17时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自行下载(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申请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早上10时00分)请将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按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大厦楼下7-1-1),由代理公司收取统一递交建设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四、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9时00分,各申请人应当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发布。 五、资格预审时施工单位必须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入场,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亲自到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分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1号 联系人: 聂文博 电 话: 18093768133 邮 编: 7353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楼2单元901号 联 系 人:张汶 电 话:18919426256 酒泉办公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飞天大厦楼下7-1-1 2016年8月24日 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投标报名备案人(为本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 职务 执业资格 级别 注册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 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 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称(中级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 编号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造价员 机械员 劳动力组织 管理人员 人 技术人员 人 技工 人 其他 人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2、此表由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内装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