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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台县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时间: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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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台县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工程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甘肃高台县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工程PPP项目经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实施。现公开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报名洽谈。基本情况如下:

(一) 授权主体:高台县人民政府

(二) 项目实施机构: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项目名称:甘肃高台县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四) 项目概况 

高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高台县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新建污水处理6000m3/d生物池,将污水处理规模扩建至1.2万m3/d,同时结合现有构筑物及设备对其进行提标改造设计,使其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五) 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二期扩建拟通过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一期改造拟通过ROT(改造—运营维护—移交)模式运作,引入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订PPP合同,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方式获得投资回报。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指定接收单位。

(六) 报名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的相应资质,具有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的经验。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近三年公司经营连续盈利。2015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股东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企业授权书、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 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时,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5年度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活动。

(七) 报名时间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 8月30日  —2016年9 月12日,在甘肃省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936-6688177)。

(八)  公布媒体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