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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22433334-9-20160811-02124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批复文号甘发改交运[2015]648号,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本工程下的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工程概况: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东方红广场至雁北路段,其中东方红广场、
五里铺站土建工程已与1号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全长 9.06km,全部为地下线,设地下站9座(含东方红广场站、五里铺站)车站,设一座停车场(排洪南路停车场)
2. 4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5计划保险周期:
(一)建筑安装期
自2016年9月24日00:00 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00 时止,包括试车期和试运营期。无论本保单是否存在其他相反的规定,建筑安装期的止期以正式投入运营之日为准;如存在部分区间线路或车站等被保险工程正式投入运营,自运营之日起该部分的建筑安装期的保障自动终止而转入保证期的保障,其他部分的建筑安装期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保证期
自建筑安装期结束后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三)建筑安装期限延长处理
1、如本项目因规划、立项、土地使用权取得、拆迁、切改、开工许可、融资等非项目业主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保险人后,本保单继续有效。建筑安装期的止期以正式投入运营之日为准,并不再加收保费。
2、由于非上述第1条规定的原因发生工程延期,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180 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项目业主须提前30 天通知保险人。 如果180 天后还需继续延期,将按照日比例基础计算保险费,由项目业主补缴,建筑安装期延长至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计算公式为:
保险金额*原保险费率*180天延长期后的延长期限天数/原建筑安装期的总天数*80%。
2.6招标范围: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
标人保留因业务需求及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投保项目、险种及细节进行适当调整、增减的权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采用共保体形式,选择5家中标公司共同承保。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分支机构,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亿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的中间价折算);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省级分支机构的,必须授权项目所在地省级分支机构投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一级法人单位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承保业绩(首席或共保业绩,不含再保险分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保险协议或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2015年底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150%(含)以上;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近三年(2012-2014年度或2013-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1 日18时00分至2016年9月 5 日18
时00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网站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三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
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发布。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21
联系人:沈丽珍 梁志民
联系电话:18693258266
传真:0931-8405482
电子邮箱:zclz2railway@126.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