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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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01号补遗书
施工标段各投标人:
根据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静宁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
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为¥10000000.00(大写:壹仟万元整)
请各投标人严格执行,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特此函告!
注:
1、施工标段各投标人收到《01号补遗书》后,请以附件《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予以回复,回复至hxxmglgs@163.com。
2、附件——《确认函》格式。
招 标 人: 静宁县水保工程建设站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9月1日
附件:
确 认 函
静宁县水保工程建设站(招标人名称):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2016 年 9 月 1 日发出的“静宁县2016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01号《补遗书》,已知晓补遗书中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