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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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X251莲花至下河清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肃州区X251莲花至下河清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已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酒市交[2016]3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酒泉市肃州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肃州区X251莲花至下河清公路养护维修工程:该路全长2公里,起点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莲花乡,终点位于G312国道,本次设计养护维修路段为K8+000——K10+000,位于肃州区下河清乡。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1,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本次设计针对K0+000——K8+000段进行重新铺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合同段划分
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同类工程指建设里程、设计标准、建设性质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本工程招标范围:设施工1个合同段;
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SZQX251-SG |
肃州区X251莲花至下河清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
2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3、计划工期:
计划2016 年10 月 1日开工,2016年11月 10日完工,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三、资格审查方式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4年8月——2016年8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人:马腾民; 联系电话:0937-2612473)。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9月2日0:00时至2016年9月6日17:0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下载标书,并在网上报名后各投标单位委托人持纸质版网上报名文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递交报名备案表(不递交报名备案表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递交报名备案表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合格的投标人于开标前1天向银行缴纳完毕。
保证金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帐 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1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委托代理人不能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州区盘旋东路40号
联 系 人:张晓东
电 话:1319597922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05号澳兰名门B1—1706
联 系 人:王 健
电 话:15097222767、18909373097
监 督 单 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电 话:0937-2656015
2016年9月2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备 案 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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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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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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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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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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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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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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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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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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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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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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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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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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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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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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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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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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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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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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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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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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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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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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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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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检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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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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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统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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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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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路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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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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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械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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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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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验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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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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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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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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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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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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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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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