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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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北大河商业步行街河段左岸堤防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酒泉市北大河商业步行街河段左岸堤防改建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6]29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投资计划已下达,并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酒泉市北大河堤防改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酒泉市北大河商业步行街河段左岸堤防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飞天桥上、下游左岸堤防2.48km,其中上游1.33km(桩号0+000~1+330),下游1.15km(桩号1+330~2+480)。堤顶宽4m,迎、背水面护坡及堤顶均采用厚30cm的C15细粒砼砌石护砌;迎、背水面基础采用C15细粒砼砌石斜坡式基础,埋深2m,厚度0.3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酒泉市北大河商业步行街河段左岸堤防改建工程共分为以下两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改建飞天桥上游左岸堤防1.33km(桩号0+000~1+330)。
施工第二标段:改建飞天桥下游左岸堤防1.15km(桩号1+330~2+480)。
承包人需完成施工标段所含主体工程全部土建工程和必需的临时工程及配套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程措施。
监理标段:酒泉市北大河商业步行街河段左岸堤防改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工期:计划于2016年10月2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中有承担完成三项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河道堤防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其中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水利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监理标段:施工监理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统一保管(项目实施过程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直至本工程竣工后退还,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3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部门开具的近两年(2014年8月--2016年8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部门更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新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9月6日9时00分—2016年9月10日17时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55.163.181/)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即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获取图纸,并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4.3本次招标允许一个施工投标单位同时参与二个标段报名,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中一个标段。
5、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
6.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开标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6年9月11日上午09:00时在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管理所楼前集中前往现场踏勘。招标人现场通知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共同发布。
公告期: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0日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施工标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监理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合格的投标人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银行缴纳完毕。
保证金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北大河堤防改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酒嘉快速通道向西120米处
邮政编码:735000
联系人:赵玉军
电话:13893770388
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邮编:7350000
联系人:颜雨峰、张菊
电话:18093186900、15009493737
电子邮件:153852893@qq.com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