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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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东排洪渠工程渠道0+100~9+000段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码: A07-22433334-9-20160908-021683-8
招标编号:XDHQ-2016SG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东排洪渠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2015]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项目法人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东排洪渠工程渠道0+100~9+000段
2.2建设地点: 兰州新区
2.3工程概况:
兰州新区东排洪渠工程位于兰州新区东侧段家川-龚巴川内,排洪渠总长43.591千米,滞洪区库容398.2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库容398.2万立方米滞洪区一座,新建排洪渠道43.591千米,新建农桥、公路桥共计80座,涵洞4座,渡槽一座。
本次招标:渠道0+100~9+000段。
2.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26日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本项目标段划分:
第一施工标段:渠道0+100~2+700段
第二施工标段:渠道2+700~6+300段
第三施工标段:渠道6+300~9+000段
投标人最多可对以上三个标段中的二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且最多只授予一个合同段的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8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近5年(2011年8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7其他要求:
3.7.1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2参与各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3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局出具2016年3月至今社保证明清单(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7.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需提供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7.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7.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
2016年9月19日00:00至2016年9月24日00:00 |
获取网站: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网站。 |
获取方法: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办事指南”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人须知”)。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6年10月10日9 时 00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 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地 址: |
兰州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12楼 |
邮 编: |
|
邮 编: |
730046 |
联 系 人: |
骆乐 |
联 系 人: |
李君明 |
联系电话: |
0931-8259075 |
联系电话: |
0931-844759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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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931-844759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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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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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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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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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