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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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迭部大队、合作大队训练大棚及附属工程及天水大队等2个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迭部大队、合作大队训练大棚及附属工程及天水大队等4个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后营【2016】7号、后营【2016】47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迭部大队、合作大队训练大棚及附属工程及天水大队等2个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3、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迭部大队训练馆及相关附属工程。
第二标段:合作大队训练馆及相关附属工程。
第三标段:天水大队及成县中队附属工程。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地点:第一标段位于迭部大队营区内;第二标段位于合作大队营区内;第三标段位于天水大队及成县中队营区内。
6、工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90日历天;第三标段:45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法人(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拟派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证及五大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一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3日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在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龙吟水郡8栋楼室公开领取。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南大酒店20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18153919822
监督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陇南市森林支队
联系人:刘兆庆 联系电话:18693128620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39-8612230
注: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