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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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玉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6】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划分为8个治理分区,治理措施分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封育措施,本工程治理总面积2947hm2,其中林草措施面积352.13hm2,封育治理面积2594.87hm2,围栏总长度64.58km,造林配套滴灌工程13.6hm2,新建引水渠道34.73km,其中引水直斗渠1.46km,引水农渠3.97km,引水毛渠18.98km,引水毛渠(土渠)10.32km。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10月20日开工,2017年5月30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总工期224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3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疏勒河左岸水峡村段治理区、小昌马河西湖段治理区、小昌马河水峡村段治理区、小昌马河赵家庄~西湖段治理区、疏勒河左岸东湾段治理区、疏勒河左岸月亮湾段治理区、疏勒河右岸河东段治理区、小昌马河南湖段治理区的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封育措施等。
第二标段(施工):小昌马河左岸西湾段治理区的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封育措施等。
第三标段(施工):小昌马河右岸西湾段治理区的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封育措施等。
第四标段(监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注:每个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三、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4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3年9月--2016年9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人:马腾民;联系电话:0937-2612473)。原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9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段必须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必须为项目总监)在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10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报名结束之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 2016年9月28日17:00前),各投标单位需将在投标文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招标人处保管(所有证件列清单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原件随人员证件交招标人,复印件由投标人留底保存),由招标人出具证明,评标结束后返还;中标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实施过程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不按时按上述要求递交相关资质证件者,将作废标处理。
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9月19日08:30至 2016年9月23日17:30,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5.2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5.3 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投标人须于2016年9月26日17:00之前将水利厅网站报名成功提示页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盖章备案。于2016年9月28日17:00之前将报名备案表及人员证件送至招标人处盖章备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报名备案表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在玉门市水务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9月26日下午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3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施工标段:每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
监理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收 款 单 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7:00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
邮 编:735211
联系人:蔺小兵
电 话:0937-3376612 传 真:0937-3376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 :陈雅雯 张琪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298735168 17877762169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室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五楼505室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玉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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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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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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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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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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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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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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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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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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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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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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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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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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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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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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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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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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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市场从业单位 登记备案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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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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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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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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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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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中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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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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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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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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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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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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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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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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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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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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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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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首先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复印件后盖章,再由招标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需审核资料详见招标公告要求)。经双方盖章后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装订一份。
2、如投标企业未将本表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装订的表格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单位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