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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2016年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道路和便民桥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经临州公处发[2016]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康乐县2016年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道路和便民桥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康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
四、资金来源:2016年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五、概算投资:1309.48万元
六、工程概况: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硬化道路103265平方米,拓宽改造道路24.6公里,硬化路排水边沟维修150米,道路防护工程840米,修建便民桥 5 座。
第二标段:本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1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
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的监理企业。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施工单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其它监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节假日除外)
2、登录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时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四、项目行业监管单位:康乐县人民政府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康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马冰凌 电话:13739304223
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鑫 电话:18609408266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电话:(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