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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一批工程房屋建筑、供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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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一批工程房屋建筑、供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已由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6]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基金及省水投融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标段;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标段;施工监理第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集水库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百里乡政府上游的达溪河干流上。工程任务是向灵台县县城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向灵台县工业园区提供工业用水,兼顾达溪河下游0.8万亩灌溉用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新集水库1座,总库容321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1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65.10m。工程初步设计推荐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和均质土坝的混合坝型,推荐的枢纽布置方案为:采用泄洪底孔及溢流表孔联合的泄流方式,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取水建筑物均布置在河床上,坝顶总长度为758m,其中混凝土重力坝长143m,混凝土重力坝与土坝连接处长100m,土坝段长515m。主要建筑物包括左岸混凝土坝(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及河床泄洪排沙建筑物)、混凝土坝与均质土坝连接段、左岸均质土坝等。工程水资源配置为95%保证率向县城供水151.4万立方米,向工业园区供水732.7万立方米,50%保证率向达溪河灌区供水量238.4万立方米,取用水指标在平凉市2020年和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内统筹解决。

工程等别为中型三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准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放烈度为7度。

本工程征收和占用各类土地7050.95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1150.00亩,水库淹没区5900.95亩;临时征用各类土地面积205.65亩。工程淹没涉及百里乡杨新庄村、崖湾村、川口村和二联村。淹没杨新庄村、川口村农业总人口286962人。

项目总概算:114521.97万元

计划工期:

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标段:2016 11 15日至2017 6 30

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标段:20161115日至20161230

施工监理第1标段:20161115日至2018127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一批工程,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标段;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标段;施工监理第1标段:

2.2.1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标段招标范围:

灵台县新集水库办公管理用房,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宿舍楼和车库。办公楼建筑主体地上三层,为多层共建筑,建筑面积1885.92㎡;宿舍楼建筑主体地上三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1568.58㎡;车库建筑主体地上一层,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272.48㎡。办公楼、宿舍楼和车库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防类别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年限为50年。

2.2.2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标段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项目供电专项工程。

本次设计容量为YBM-800kVA箱变两台,YBM-315kVA箱变一台,新建250kVA配电室一座,总容量为2165kVA

本线路全长4.48km,起于原10kV中坷线147#杆塔止于原10kV中坷线100#杆塔,全线采用JKLYJ-10/150导线,改造线路长3.22km,新建10kv线路1.26km,拆除线路1.1km,全线共使用杆塔68基,直线57基,转角11基(其中利用原线路转角杆2基,直线杆2基,共4基)。

2.2.3施工监理第1标段招标范围:

对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一批工程的大坝土建工程施工、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施工、金属机电工程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电气自动化信息系统及安全监测设施的采购与安装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1.1管理区房屋建筑工程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3)建造师须有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永久临时供电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三级或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3)项目经理须持有电力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五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5)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3施工监理第1标段:

1)投标人须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人员配备、业绩和履约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2)投标人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需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3)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1010000秒至201610142359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2. 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1010000秒至201610142359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112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6 10 15日上午830时在甘肃省灵台县西大街35号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半天。20161015日下午2:30召开投标预备会(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须自备越野车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 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 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PJ1609294860_01   PJ1609294860_02

                    PJ1609294860_03

3) 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该按每个标段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的投标登记号

4) 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 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大街35

联 系 人:张盼

    话:0933-5964556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6层                                   

联 系 人:吴冠雄、蔡新梅、李淼         

    话:0933-8611347  0931-7842892               

    箱:6026484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