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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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中东镇上三分村和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道路工程及2016年县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金塔县中东镇上三分村和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道路工程及2016年县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已由金发改投资(2016)400号、金交发(2016)38号、金交发(2016)39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金塔县中东镇上三分村和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道路工程全长3.15km,分别有古城路至王子庄一组、上三分六组居民点、上三分六组至金梧路、金顺航驾校至金梧路、上三分七组、三元道观门前路共6条路线组成。
2、2016年县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针对我县的县乡主干道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病害进行修复。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施工合同段划分表
工程名称 |
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金塔县中东镇上三分村和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道路工程及2016年县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 |
SG1 |
金塔县中东镇上三分村和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及施工过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
SG2 |
2016年县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SG1、SG2合同段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内成功完成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四个(含四个)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每个合同段不少于10Km。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合同段划分情况:为2个施工合同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登记注册地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告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2日;报名时间及地点: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SG1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SG2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银行缴纳完毕。
保证金帐户如下: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帐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注:各投标单位务必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栏内项目名称写清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25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亢建华
电 话:13359397272
招 标 代 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塔县金龙公司东南角三楼
联 系 人:颉英俊
电 话:18093705072
监 督 单 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