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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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供暖系统改造工程,已由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
2、建设地点: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
3、建设规模:改造供暖管线2415米,砖砌检查井71座,安装阀门61个,伸缩节17个。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日
总工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三、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4、省外投标报名企业为已在省住建厅办理入甘备案的企业或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上进行信息登记的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视为有效证件)、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职称证和安全考核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证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四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在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持有承担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所在企业缴纳的2015年或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49号楼2楼)报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2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发售地点: 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49号楼2楼)。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上午9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须按规定在开标前两日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单位名称: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 号:6625 0100 5238 90001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国有下河清农场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49号楼
邮 编:735000 邮 编:735000
联系人:吴有军 联系人:闫兴元
电 话:13993721871 电 话:18093725262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