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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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以下简称“黄河防洪工程”或“本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以“甘发改农经[2015]1025号”文批复,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已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兰州市农防段治理河道长度16.0km,共涉及西固区达川乡、柴家台,皋兰县什川镇,榆中县青城镇等乡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维修加固护岸6.071km,新建护岸12.549km。
本次招标河段涉及兰州市西固区、皋兰县和榆中县境内的黄河干流,主要的建设内容有:维修加固护岸3.246km,均为左岸;新建护岸16.068km(左岸7.425km,右岸8.643km);治理支流、支沟汇入口4处。其中,西固区新建护岸5.205km,治理支流汇入口1处,均为左岸;皋兰县维修加固护岸3.246km,新建护岸2.220km,治理支沟汇入口3处,均为左岸。
2.2 招标范围
第1标段:兰州市农防段施工Ⅲ-1标段。标段编号:HHGL-LZNFⅢ-SG-01,为西固区达川乡的吊庄村、河咀村段护岸,西柳沟街道的柴家台村段的护岸,主要建设内容为:
1)吊庄村桩号0+000~3+584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3.584km;
2)河咀村桩号0+000~1+330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1.33km;
3)柴家台村桩号25+963~26+254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0.291km;
4)本标段包含的相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5)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
第2标段:兰州市农防段施工Ⅲ-2标段。标段编号:HHGL-LZNFⅢ-SG-02,包括皋兰县草场沟段新建护岸、大石柱子沟段新建护岸、普鸽沟段新建护岸以及磨峡沟段新建护岸,主要建设内容为:
1)草场沟左岸桩号0+000~0+539m 、右岸桩号0+000~0+303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539km、0.303km;
2)大石柱子沟左岸桩号0+000~0+268m、右岸桩号0+000~0+512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268km、0.512km;
3)普鸽沟左岸桩号0+000~0+289m、右岸桩号0+000~0+302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289km、0.302km;
4)磨峡沟右岸桩号0+000~0+415m段新修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为0.415km;
5)新建跨沟交通桥1座,过水路面1座,疏浚沟道入河口3处。
6)本标段包含的相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7)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
第3标段:兰州市农防段施工Ⅲ-3标段。标段编号:HHGL-LZNFⅢ-SG-03,包括榆中县苇茨湾村、青城村、瓦窑村、上坪村、东滩村、三合村段新建护岸,主要建设内容为:
1)苇茨湾村桩号0+000~0+925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为0.925km;
2)青城村段桩号0+000~0+448m、0+000~0+119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448km、0.119km;
3)瓦窑村桩号0+000~1+028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为1.028km;
4)上坪村段右岸桩号0+000~0+361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为0.361km;
5)东滩村段桩号0+000~0+899m、0+000~0+542m、0+000~0+155m、0+000~2+301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899km、0.542km、0.155km、2.301km;
6)三合村段桩号0+000~0+429m、0+000~0+737m段新建护岸的土建施工,长度分别为0.429km、0.737km;
7)本标段包含的相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8)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
第4标段:兰州市城区段视频监控、水情测报标段。标段编号:HHGL-LZⅢ-JK
视频监控、水情自动化预报设备采购及安装,两岸里程碑采购及安装;
第5标段:兰州市段施工期环境监测标段。标段编号:HHGL-LZⅢ-HJJC
施工期环境监测包括水环境监测、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及人群健康监测五大项,其中水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环境监测、施工废污水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一年止,约 36个月。
第6标段:兰州市段水土保持监测标段。标段编号:HHGL-LZⅢ-SBJC
本项目料场区、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及施工道路区全过程、全方位的水土保持监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1.1农防段第1~3标段(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现场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协议书为准,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兰州市城区段视频监控、水情测报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3年1月1日起)内有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金额不小于1000万(提供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通信类专业技术高级或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协议书为准,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类专业技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3兰州市段施工期环境监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包含水、空气和噪声等检测项目);近5年承担过全国重要江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装备能力和监测经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具有全国重要江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测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1.4兰州市段水土保持监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且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10年以上;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且承担的监测工作无重大监测质量事故;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测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任何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近3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3日 00:00点至2016年10月28日00:00点。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大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须自备越野车辆,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全问题各投标人自己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水利网》上发布。
8、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28号
联 系 人: 施磊
电 话: 18609316256
邮 编: 730030
代 理 机 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8楼
联 系 人: 刘鑫
电 话: 13919255704
电 子 邮 件: 510763824@qq.com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