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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厂焙烧车间熔剂露天料仓粉尘治理改造(EPC)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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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厂焙烧车间熔剂露天料仓粉尘治理改造(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铜冶炼厂焙烧车间熔剂露天料仓粉尘治理改造项目(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厂,建设资金来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 ,招标人为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铜冶炼厂焙烧车间熔剂露天料仓粉尘治理改造项目是在占地约63.5m×47m范围内解决5个卸料、上料工位和物料堆存过程中的扬尘问题,在该区域内新建抑尘设施,消除环境污染和降低有价金属物料的损失,投资规模90万元。
项目交工验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项目边界内卸料、上料过程中,在边界外20米范围空气含尘浓度≤8mg/ m3;
(2)卸料、上料工位上方(吊车大梁走台)空气含尘浓度≤15mg/ m3;
(3)项目边界内喷雾范围物料表面50mm深度含水<10%;
(4)以上3项指标分别设3个测点,每个测点测3次,共27个数据,总合格率大于90%。
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12月22日。绝对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近3年内有1个及1个以上同类EPC环保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分工,成员在资质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 日9 时00 分,地点为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办公楼318室(0935-882768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冶炼厂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李明光;李育平
电  话:15101922866;13389451300
电子邮件:Lmg7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窦小龙;马天平
电        话:18298342521、13893135895
电  子 邮 件:lyzb555@163.com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兰州市东岗支行
账        号:2703000509200001613
                                                       
                                               2016 年 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