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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北县康沟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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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肃北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北县康沟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北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招标范围与工期

1招标范围

    肃北县康沟治理工程包括康沟及康沟附属支流似人沟、豹子沟、东沟共计4条沟道18km治理河长23km堤防、堤线的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不少于3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能力。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人还须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截图发至804239553@qq.com邮箱,(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将不被接受投标)。

3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   

      点: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

      点: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期为2016年10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号:1018 1200 0448 585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保证金截止日期:于2016年11316:00分前到账,保证金以银

行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误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南街67号

联系人:李雄业

联系电话:13830757129

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四楼415室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18093768107/0937-2889305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