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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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外墙涂料、瓷砖、卫生洁具及钢制三防门招标公告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公司委托,拟对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外墙涂料、瓷砖、卫生洁具、钢制三防门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外墙涂料工程。(包括外墙涂料的主材和施工)。
第二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瓷砖工程(主材费)。
第三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卫生洁具工程(坐便器、洗脸盆、洗菜盆主材费)。
第四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钢制三防门工程。(包括钢制三防门的主材和安装)。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兰州市大砂坪五一新村
3、工程规模及面积:以施工蓝图为准,具体概况详见设计蓝图。
4、投资估算价:334万元(其中外墙涂料工程:42万元;瓷砖工程:184万元;卫生间洁具工程:49万元;钢制三防门工程:59万元)。
5、现场条件:5#楼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毕,具备施工条件。
6、计划工期:
1、5#楼外墙涂料工程: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2月8日,总工期20日历天。
2、5#楼瓷砖工程: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8日,供货期10日历天。
3、5#楼卫生洁具工程: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9日,供货期15日历天。
4、5#楼钢制三防门工程: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蓝图内外墙涂料的采购及施工包括检测、维保、服务、税金、总承包服务费及钢制三防门的采购与安装(送样品到施工现场)包含安装、调试、检测、维保、服务、税金、总承包服务费等。
本工程施工蓝图内瓷砖、卫生洁具材料的采购包含税金等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外墙涂料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声誉。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瓷砖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卫生洁具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钢制三防门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须具有建筑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声誉。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类似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16年10月30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25楼)。
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证明”(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2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五一新村小区六区廉租房5#楼及地下车库项目部。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1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培黎支行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帐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 人: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五一新村
联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1390940449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25楼
联系 人:段宗阳
联系电话:13893466834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