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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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已由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兰政发[2016]20号),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在评审过程中,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评标委员会给予否决投标处理,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1.3建设地点:兰州市
1.4工程概况:根据市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2016年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通知》(兰政发〔2016〕20号)要求,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由市轨道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庆阳路与平凉路、庆阳路与金昌路交口处,与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车站配线上方预留空间相联通,本项目共设置10个出入口,3组风亭。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1.6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000万元
1.7服务周期:
勘察:45日历天;
设计:90日历天;
共135日历天。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
(1)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工作(包含地质勘察、管线探查、建(构)筑物资料调查);
(2)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3)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工作。
1.10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过街通道工程过街通道总建筑面积9880平方米,新建出入口面积6029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5203平方米、地上部分面积826平方米;利用轻轨交通上下方预留3851平方米,共设置10个出入口和3组风亭与预留空间联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出入口通道、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同类业绩是指建筑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2.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建筑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3 年-2015 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2016年8-10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6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
3.2获取地点: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12楼第2 开标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0931-4631105
邮编: 730030
传真:0931-4631178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室
联系人:曹洁
联系电话:0931-8184359 13909311484
邮编:730030
电子邮箱:786155759@qq.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4日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已由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兰政发[2016]20号),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在评审过程中,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评标委员会给予否决投标处理,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1.3建设地点:兰州市
1.4工程概况:根据市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2016年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通知》(兰政发〔2016〕20号)要求,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由市轨道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庆阳路与平凉路、庆阳路与金昌路交口处,与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车站配线上方预留空间相联通,本项目共设置10个出入口,3组风亭。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1.6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000万元
1.7服务周期:
勘察:45日历天;
设计:90日历天;
共135日历天。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
(1)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勘察工作(包含地质勘察、管线探查、建(构)筑物资料调查);
(2)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3)完成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工作。
1.10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过街通道工程过街通道总建筑面积9880平方米,新建出入口面积6029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5203平方米、地上部分面积826平方米;利用轻轨交通上下方预留3851平方米,共设置10个出入口和3组风亭与预留空间联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出入口通道、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同类业绩是指建筑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2.3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建筑工程对应的勘察、设计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3 年-2015 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2016年8-10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6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
3.2获取地点: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12楼第2 开标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0931-4631105
邮编: 730030
传真:0931-4631178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室
联系人:曹洁
联系电话:0931-8184359 13909311484
邮编:730030
电子邮箱:786155759@qq.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