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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及轮胎销售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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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及轮胎销售供应商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的委托,现对“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及轮胎销售供应商选定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及轮胎销售供应商选定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文件编号:GSZJ-ZCFW-161008

四、招标内容:

包一:负责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技术鉴定等工作(本项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计算);合同履行期限2年。

包二:负责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机关公务车辆轮胎集中采购、安装、测试、技术鉴定等(本项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发生量计算);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五、投标人已具备的资质:

包一: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且具有车辆维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有效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3)  企业资信证明(2014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4)  本项目要求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17%);

(5)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6)具有3名以上中高级专职维修技工(师);

7)投标单位经营场地需在兰州市区内,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场地租赁协议);

8)能够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保证措施;

9)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经营场地需在兰州市区内,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场地租赁协议);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汽车轮胎制造厂家或在省内具有总代理、总经销资质的汽车轮胎供应商;

4)企业资信证明(2014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5)本项目要求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17%);

6)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7)能够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保证措施;

8)具有同类业绩(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有效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9)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专职人员的资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119-201611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址: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1129日上午900分前送至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五楼第五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1129日上午900分前送至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五楼第五会议室开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

联系人:王葳   马彦春

  话:0931-8448092   139199909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虹

     话:13359452733(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