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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 时间:2016-11-11
  • 点击:1066
  • 来源:

甘肃省新华书店新华怡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1#3#住宅楼地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甘肃省新华书店新华怡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1#3#住宅楼地暖工程

1.2、建设单位:甘肃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68

1.4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内容为1#3#住宅楼地暖工程,共设两个标段;

1标段:1#住宅楼地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3#住宅楼地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以上两个标段的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地暖所需主、辅材的采购、安装,管道井至各户分水器、分水器至壁挂炉之间连接部分的设备、管材及管件的安装,地面混凝土回填抹平,卫生间散热器安装及供暖系统打压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所有内容;

2.2、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

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30101日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安装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叁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供货的地暖主材应有省级(含)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地暖主材检验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1112日至20161116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在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新闻出版大厦报名,逾期不补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报名预选,资格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新闻出版大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肃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新闻出版大厦

联系电话:0931-8426870

人:楚祥林13919961116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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