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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北广场地下空间发开工程、环形天桥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暂估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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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北广场地下空间发开工程、环形天桥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暂估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EITCLGSZCHW161021 交易编号: A01-22433334-9-20161031-022616-0

1.招标条件

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行审[2015]163号文及兰发改函[2015]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北广场地下空间发开工程、环形天桥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暂估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投资概算

2.1.1项目概况:

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属于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重要的一部分,该项目紧邻兰州西站国铁站房北侧。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二期工程包括“北广场及地下空间”、“西津西路下立交”、“高架匝道”、“环形天桥”、“室外工程”及“基坑工程”等6个子项;本次招标仅含北广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环形天桥工程2个子项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中暂估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

2.1.2 投资概算:

2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设备名称

招标范围

气体灭火系统

1. 本次供货范围包括兰州西站城市配套二期工程中“北广场及地下空间”子项的气体灭火系统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备品备件、相关软件、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督导、单体调试、联合调试、系统投运、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的服务(以及全部设备、材料的交付等),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上述费用;

2. 配合总联调完成本项目系统总联调、试运行、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一系列工作,直至通过招标人最终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系统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联络,协助相关系统招标的技术支持,接口协调及管理,工厂试验、出厂检验、系统安装、联调联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如果没有注明适用范围(如:某些设备配置或某些设备不配置之类的限定),则是对所有投标设备的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次气体灭火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合同范围包括:兰州西站城市配套二期工程中“北广场及地下空间”子项。在工程实施阶段,买方保留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 本项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成套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件:七氟丙烷药剂、储存钢瓶、钢瓶架、单向阀、控制气管、电磁启动器、手动启动器、压力信号发生器、高压软管、集流管(包括安全阀)、喷头等等。

5.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 交货期

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备供货安排应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完成设备调试时间节点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按工程进度进行调整);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地点。

2.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得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设计要求,且所投设备必须具有消防部门认证的3C认证;

3.3投标人近五年来(201171日至今)至少有1项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项目业绩,供货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通过验收并运行正常{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与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的业主单位名称一致)为准};

3.4投标人需提供近3(20132015)合法的财务报告且2015年度未出现亏损状况(如成立不足三年单位,须提供成立以来各年份合法财务报告)

3.5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6 11 11 18   00 分至2016 11 16 18   00  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上自行下载投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120614 3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楼第4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

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gansu.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Index.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路63

联 系 人:翁晓丽

联系电话:0931-4636260

招 标 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址: 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35322

联 系 人:李爱民

联系电话:1377079817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08

     人: 张旭

       话: 13919173717    1869314900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

                                               

          2016 1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