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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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项目(精果区、中心交易区)配电室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项目(精果区、中心交易区)配电室安装工程已由兰发改【2015】295号文批准建设,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项目(精果区、中心交易区)配电室安装工程
2、建设单位: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规模:正式用电容量为11500kVA,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其中安装10kV/0.4kV的变压器及配套设施等。
6、计划总工期: 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12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3 月 18 日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总投资:1200万元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 2013年10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
5、据根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提供2016年8月-2016年10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11 月 16日 9 时 00 分至2016年 11 月 20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1号弘业大厦1703室)。
2、报名时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3)、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人员岗位证书);4)、投标人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等。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 1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2016年 11月 20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在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1号弘业大厦1703室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 6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蓝宝石大酒店5楼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11号
联 系 人:施茂珍
联系电话:0931-4607708
2、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3号
联 系 人:赵北顺/雷振洲
联系电话:18919045948/18093198788
2016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