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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二期工程代建管理(含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GTGSZY-2016-A0320
交易编码:A03-22433334-9-20161116-02296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 [2015]526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法人及招标人为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建设资金由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代建管理(含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二期工程包括主线K0+000-K29+400段,建设里程29.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完全利用分离式立交1座;新建中桥66米/1座,小桥120.24米/6座(含完全利用2座),涵洞58道;设置平面交叉18处(完全利用5处);改扩建收费站1处;同时,设置完善的防护排水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2.2技术标准
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含从项目实施、建设管理、交付运营全过程的工程代建管理及监理服务。组建本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担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时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履行本项目监理职责。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监理服务范围包含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防护排水及服务房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程监理服务。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项目管理咨询甲级的企事业单位;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或其子公司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至少完成过两条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代建管理或施工监理,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至少完成过两条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代建管理或施工监理,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
注:子公司的业绩可计入投标人的业绩,但如果投标人是由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母公司业绩不可计入投标人业绩。如同一项目同时含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则可重复认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代建管理负责人(主备选):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从事类似工作10年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开标时备查)。
项目代建管理技术负责人(主备选):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代建管理技术负责人,从事类似工作10年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开标时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主备选):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从事监理工作8年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开标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3年~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容需完善,具体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及其它财务资料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7)投标人为监理资质企业的应是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单位,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等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9)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 8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代建管理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代建管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5 楼第 9 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陆万元整( ¥160000)。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909177。
8.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_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民主东街321号
联系人:张涛
电 话:18193600266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63号第一单元2701室
联系人:马玉良
电话: 13830628199
邮箱: bjgtzy2015@163.com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0931-8480792
邮政编码: 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