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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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
第二批工程质量监测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已由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6]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基金及省水投融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二批工程质量监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集水库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百里乡政府上游的达溪河干流上。工程任务是向灵台县县城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向灵台县工业园区提供工业用水,兼顾达溪河下游0.8万亩灌溉用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新集水库1座,总库容321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1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65.10m。工程初步设计推荐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和均质土坝的混合坝型,推荐的枢纽布置方案为:采用泄洪底孔及溢流表孔联合的泄流方式,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取水建筑物均布置在河床上,坝顶总长度为758m,其中混凝土重力坝长143m,混凝土重力坝与土坝连接处长100m,土坝段长515m。主要建筑物包括左岸混凝土坝(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及河床泄洪排沙建筑物)、混凝土坝与均质土坝连接段、左岸均质土坝等。工程水资源配置为95%保证率向县城供水151.4万立方米,向工业园区供水732.7万立方米,50%保证率向达溪河灌区供水量238.4万立方米,取用水指标在平凉市2020年和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内统筹解决。
工程等别为中型三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准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放烈度为7度。
本工程征收和占用各类土地7050.95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1150.00亩,水库淹没区5900.95亩;临时征用各类土地面积205.65亩。工程淹没涉及百里乡杨新庄村、崖湾村、川口村和二联村。淹没杨新庄村、川口村农业总人口286户962人。
项目总概算:114521.9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第二批工程质量监测标段
质量检测标段:对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计划工期:
质量检测标段: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1.1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岩石)及其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混凝土)及其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有201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12月02日0时0分0秒至2016年12月08日23时59分59秒(不含法定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12月02日0时0分0秒至2016年12月08日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不组织探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PJ1611165108_01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大街35号
联 系 人:张盼
电 话:0933-5964556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层
联 系 人:吴冠雄、孙文华、李淼
电 话:0933-8611347 0931-7842892
邮 箱:27437542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