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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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皋交易告字[201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批准,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出让 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G1617号 |
位于忠和镇盐池村,北以规划青年路为界、东以规划凯旋路、西以规划11号路、南以规划金茂街为界。 |
完成征收补偿平整的地块 |
63710.3㎡ |
住宅用地 |
≤2.6 (不含地下建筑部分,且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得小于1.0) |
≤25% |
≥30% (不包含城市规划绿化带。屋面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上覆土层在3.0米以下的绿地不计入集中绿地面积,覆土层在3.0米以上的可计入集中绿地面积。) |
70年 |
3012.03万元 |
3012.03万元 |
95.56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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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22号 |
位于忠和镇盐池村,北以规划14号路为界、东以规划20号路、西以规划中和路、南以规划文景街为界 |
完成征收补偿平整的地块 |
61545.3㎡ |
住宅用地 |
≤3.4 (不含地下建筑部分,且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得小于1.0) |
≤25% |
≥30% (不包含城市规划绿化带。屋面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上覆土层在3.0米以下的绿地不计入集中绿地面积,覆土层在3.0米以上的可计入集中绿地面积。) |
70年 |
2965.99万元 |
2965.99万元 |
92.31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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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23号 |
位于忠和镇盐池村,北以规划贞观街为界、东以规划太和路、西以规划20号路、南以规划14号路为界。 |
完成征收补偿平整的地块 |
55165.3㎡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二类居住≤3.0,商业≤1.5(不含地下建筑部分,且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得小于1.0) |
二类居住≤25%,商业≤35% |
居住≥30% ,商业≥25%(不包含城市规划绿化带。屋面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上覆土层在3.0米以下的绿地不计入集中绿地面积,覆土层在3.0米以上的可计入集中绿地面积。)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698.58万元 |
2698.58万元 |
82.74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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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24号 |
位于忠和镇盐池村,北以规划14号路为界、东以规划太和路、西以规划20号路、南以规划文景街为界。 |
完成征收补偿平整的地块 |
41176.6㎡ |
住宅及商服用地 |
二类居住≤3.0,商业≤1.5(不含地下建筑部分,且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得小于1.0) |
二类居住≤25%,商业≤35% |
居住≥30% ,商业≥25%(不包含城市规划绿化带。屋面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上覆土层在3.0米以下的绿地不计入集中绿地面积,覆土层在3.0米以上的可计入集中绿地面积。)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014.28万元 |
2014.28万元 |
61.765亩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出让文件的领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1617号、G1622号、G1623号、G1624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11日到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出让文件。
四、提交申请及缴纳保证金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11日到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其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2月1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未达到三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1日
每日9:00-11:00;15:00-17:00;
报价地点: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会时间:2016年12月21日17:00时。
挂牌出让会地点: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凡未缴清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出让活动。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公开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公告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4、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提交申请和公开竞价期间的节假日正常上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鑫年
联系电话:0931—5786908
传 真:0931—5786908
开 户 行:皋兰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行 号:4028 2100 7076
账 号:0709 1012 2000 001732
收款单位:兰州市皋兰县非税收入财政汇缴户
查询电话:0931—5721143
特此公告。
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