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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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经积县府发【2016】173号文件《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积县综改办发【2016】27号文件《关于上报2016年积石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备案审核的报告》已备案、由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一【2016】27号文《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建设资金。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工程地点:大河家镇大河村
四、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五、概算总投资:152万元
六、工程概况: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文化广场占地面积10511.14平方米,其中硬化场地8504.14平方米,绿化面积2007平方米,修建停车场,占地面积390平方米,26个停车位,配套健身器材10套,安装篮球架,安装6个乒乓球台安装路灯等。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市政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5月13日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报名的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须知
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3、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报名所需纸质资料由投标企业委托授权的人员在限定时限内送至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资源交易科窗口。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22日10时30分之前 (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22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十四、项目行业监管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胡克霞 13993058609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陈明辉 18009308316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016年11月25日
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本项目经积县府发【2016】173号文件《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积县综改办发【2016】27号文件《关于上报2016年积石山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备案审核的报告》已备案、由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农一【2016】27号文《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建设资金。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工程地点:大河家镇大河村
四、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五、概算总投资:152万元
六、工程概况:大河家镇大河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文化广场占地面积10511.14平方米,其中硬化场地8504.14平方米,绿化面积2007平方米,修建停车场,占地面积390平方米,26个停车位,配套健身器材10套,安装篮球架,安装6个乒乓球台安装路灯等。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市政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5月13日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报名的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须知
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3、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报名所需纸质资料由投标企业委托授权的人员在限定时限内送至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资源交易科窗口。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22日10时30分之前 (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22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十四、项目行业监管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财政局 胡克霞 13993058609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陈明辉 18009308316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