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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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城区部分供水管道连接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镇建招字[ ] 号
1、镇原县城区部分供水管道连接工程,已由镇水司发【2016】5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1段主要工程量:直埋DN110PE管40m,顶管工程DN160钢管40m,安装DN160PE管76m,砖砌圆形给水阀门井一座,2.4m*2.4m砖砌矩形给水阀门井一座,拆除并修补路面63.72m2;2段主要工程量:直埋DN110管42m,2.4m*2.4m砖砌矩形给水阀门井一座,拆除并修补路面71.4m2;3段主要工程量:直埋DN160管6m,2.4m*2.4m砖砌矩形给水阀门井一座,拆除并修补路面10.62m2;4段主要工程量:顶管工程DN200钢管55m,DN275钢管15m,DN150钢管40m,安装DN160PE管55m,DN225PE管15m,DN110PE管40m,拆除并修补路面32m2。招标控制价:220091.07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镇原县城区。
2.5工期要求: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1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叁级以上(含叁级)执业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910室)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招 标 人:镇原县供排水公司
办公地址:镇原县水荫街
联 系 人:惠小波
联系电话:1311949099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弘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弘睿精致酒店4楼)
联系人:董晓康
联系电话:0934-8888685 18393991301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