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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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施工已由[2016 ]4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施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兰发改【2016】454号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招标内容: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总建筑面积9880平方米,新建出入口面积6029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5203 平方米、地上部分面积826 平方米;利用轨道交通上方预留3851平方米,共设置10个出入口和3组风亭与预留空间联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通疏解、路面恢复、管线迁改、 新建出入口通道、出入口地面厅、绿化、风亭等地面建筑。
投资额:1.4亿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开工时间:2017年4月1日
竣工时间:2017年7月29日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交通疏解、路面恢复、管线迁改、 新建出入口通道、出入口地面厅、绿化、风亭等地面建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需提供近3年(2013 年-2015 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5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及近3个月(2016年9月-11月)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一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一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一人、施工员两人、质量员三人、安全员三人、资料员一人、材料员一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2016年9月- 11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
6、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指 2011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市政公用工程(1亿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6年 12 月 25 日;
5.2获取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_)网上自行下载(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获取方法: 网上自行下载(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6年12月29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6年12月30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9 开标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 9 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甘南路伊真大厦)。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931-4631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邮政大厦1808
联系人:曹洁 韩金虎
电 话:0931-8184359、13909311484、18893180580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