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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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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6064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由白银市水务局和白银市财政局(市水发〔20162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泰县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站,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水发〔2016260号。

(二)工程名称: 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三)建设规模: 1、新建泵房1座,面积80.75m2,安装机电设备1台套,安装自动反冲洗碟片过滤器1套,压差式施肥罐1套。2、在寺滩乡永川村发展滴灌0.2万亩,新建阀门井22座、排水井23座、排气井1座,埋设Φ450*0.6MpaPVC200m、Φ315*0.6MpaPVC432m、Φ200*0.6MpaPVC2730m、Φ160*0.6MpaPVC1744m、Φ125*0.6MpaPVC6630m、Φ63*0.6MpaPVC5142m、Φ63*0.8MpaPVC300m;铺设Φ63*0.4MpaPE18000m、Φ16*0.4mm*300-2L/h滴灌带74.2m3、输电线路工程:架设10KV输电线路2.7km,安装s11-250/10-0.4变压器1台。4、上沙沃镇大桥村衬砌斗渠10km,新建分水口222座、过路涵管111座;芦阳镇十里村西三支延长段渠道维修改造3km;中泉镇脑泉村敷设灌溉供水管道DN125*0.8Mpaupvc1930m,新建排气、检查井6座;五佛乡大坪泵站更换管道长800m壁厚10mm,管径600mm;正路镇三墩村敷设引水管道DN110*0.8Mpaupvc500mDN90*0.8Mpaupvc5000m,新建排水井、检查井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五)建设地点:景泰县境内

(六)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

(七)工    期:总工期24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高效节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测量、设计方案编制、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施工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工程试运行及管理维护等培训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景泰县2016年度第二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五小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第一标段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投标人须是具备乙壹级(含乙壹级)以上灌溉资质等级,且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的具有生产PEPVC-U管材产品或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0万元以上。还须持有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第二标段五小水利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含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或相关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具有五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2100000分至20161214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12100000分至2016 1214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6 1229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号:3138 2405 0000

到账查询电话:0943-8287919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人:景泰县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站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705

  人:徐斌

联系电话:18893046465

招标代理: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白银西区城新路136号五楼

联 系 人:王续翰

联系电话:138300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