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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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城区供水水源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康县城区供水水源工程已由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陇发改农〔2016〕3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在康县碾坝镇4个取水点(大庄村何家沟、骞后沟马兴沟、骞后沟蒋家沟、肖家山村王家山沟)修建拦水坝4处、沉淀池4处;在寺底下村巩家湾沟与碾坝河交汇处建蓄水池2座(容积均为2000m3)、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330.28m2);敷设管网54.35km;配备无线发射、警报系统、无线接收等设备。
2.2 交易编号:LJSL2017-004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17日,竣工日期:2017年3月18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设计标段。
2.5招标范围:康县城区供水水源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6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工作的经历,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单位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请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jy.cn)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须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注册步骤:请阅读陇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
4.2 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4.3 报名时间:2017年 1 月 17 日上午08:30至2017年 1 月23 日下午 17:30时截止。
4.4 软件维护费120元/次,招标文件由各投标单位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30 时,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陇南市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7年 1 月 24 日上午9:00(节假日正常)在康县水务局院内集合,统一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 1 月 24 日下午15:00在康县水务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康县城关镇西街11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8919319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
联 系 人:杨康宁 康兴国
联系电话:15682762559 18093107771
传 真:0931-8104535
监督单位:陇南市公管办 电话 0939-8218239
陇南市水务局 电话 0939-8250477
2017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