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1-09
- 点击:822
- 来源:
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山窑信用社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6]47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项目名称: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山窑信用社营业用房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永昌县红山窑信用社院内;
4、工程规模:建设三层框架结构营业用房1栋,总建筑面积1431.9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山窑信用社营业用房建设项目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造师须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之后)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企业建造师IC卡及安全考核证须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资料员、造价员、机械员)岗位证书及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指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相近)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原件带至现场核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2、报名地点: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永昌县城南大街8号
邮政编码:733000
联 系 人:南德华
电 话:1500945222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邮 政 编 码:730000
联 系 人:王双元
电 话:18919896785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账 号:27-038101040010540
2017年01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