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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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大河店镇腰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广场)
招标公告
徽县大河店镇腰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广场)经徽发改发【2017】5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徽县大河店镇腰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广场)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徽县大河店镇腰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便民广场),便民广场占地面积610平方米,工程铺装硬化面积424平方米;混凝土硬化面积46平方米;绿地面积13平方米;墙垛42.5米;回填土方496立方米;舞台32平方米;挡土墙长42.5米、高4.5米;排水沟115米;花池4个。
三、工程地点:陇南市徽县。
四、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五、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
六、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七、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名方式: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15栋1单元402室)进行投标报名。
2.1报名资料包括: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⑦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⑧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固定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报名资料顺序装订成册。现场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15栋1单元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徽县文化馆五楼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招 标 人:徽县文化体育局
联 系 人:李旭东 联系电话:18093907565
十一、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0939-5919996 18293990999
监督单位:徽县扶贫办 电话:0939-7529893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上公布。
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