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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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搭镇2016年麻家寺村小康村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搭镇2016年麻家寺村小康村建设项目已由兰高新管发【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榆中县连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连搭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连搭镇2016年麻家寺村小康村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榆中县连搭镇麻家寺村
(4)资金来源:申请市级资金和高新区财政资金
(5)建筑规模:1、按照市级标准完成村社道路硬化长3公里,宽4米;2、完成村内巷道硬化9284㎡;3、完成村主干道配套排水1200米;4、完成客运站点建设;5、按照“三室一房”标准,完成村卫生室建设;6、在本村建设1个电子商务信息平台,1个金融服务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7、拆除残垣断壁,新建具有人文气息的文化墙500米;对临街铺面同一装饰;对破损墙面进行 、粉刷;9、完成拆迁6户;10、完成垃圾清运;11、完成村办公阵地水冲式厕所建设;12、新建健身广场2个)(共1900㎡),并配套健生器材。
(6)估算投资额:约445.2万元
(7)计划工期:7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2月13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4月30日;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近三年(指2013年10月至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发日期为准)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由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人员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省外建筑企业依据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已办理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5)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月15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室)报名。
(2)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机械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0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报名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套两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榆中县连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敬尚霖
联 系 方式:0931-5661014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
联 系 人:周佳丽
联 系 方 式:15095323995
2017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