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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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康县2016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康交发[2017]4及康发改发[2017]13、14、15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康县2016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一标段 |
康县白杨乡池营村便民桥梁建设工程 |
康县白杨乡池营村便民桥梁建设工程2-10米空心板桥1座. |
康县白杨乡池营村堤防工程 |
康县白杨乡池营村堤防工程457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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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康县碾坝镇大庄村何家沟社挡土墙建设工程 |
康县碾坝镇大庄村何家沟社挡土墙建设工程1556米. |
三标段 |
康县周家坝镇河口村河口社漫水桥建设工程 |
康县周家坝镇河口村河口社漫水桥建设工程1-15米漫水桥1座。 |
康县周家坝镇河口村河口社堤防工程 |
康县周家坝镇河口村河口社堤防工程46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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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云台镇大院村大树坝社堤防工程 |
康县云台镇大院村大树坝社堤防工程180米。 |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三、资金来源及工期: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四、工程地点:康县白杨乡、碾坝乡等乡镇。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项目。
六、报名条件:投标单位报名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七、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5日—2月17日报名,17:30分截止。
九、报名地点: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东诚大厦四楼)
招标人: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39-5918619
十、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