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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脱硫EPC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2-17
  • 点击:1342
  • 来源: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脱硫EPC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脱硫EPC项目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GZ170258-GSDTJC

招 标 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甘肃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2017314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甘肃省招标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脱硫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2×330MW机组同步建设有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原吸收塔设置三层浆液喷淋层,喷淋层间距1.7m,吸收塔本体浆液池容积为1250m3,设计最大液位8.35m,吸收塔直径14.2米,高31.4米,设计浆液循环量3×5830m3/h,设置两层平板式除雾器,脱硫效率不低于95%12号脱硫装置分别于200911月和200912月随主机建成投入运行。

原设计煤种含硫量为1.0%、校核煤种1含硫量1.17%、校核煤种2含硫量0.68%,FGD入口为SO2浓度2829 mg/Nm³。现有FGD装置与主机单元配套运行,一炉一塔,采用喷淋空塔技术。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大于95%,脱硫装置可用率大于95%。不设置气气换热器(GGH),采用外购石灰石粉方案,原设计旁路烟道已封闭。每台机组设吸收塔1座,增压风机一台,浆液循环泵三台。塔内设施三喷淋+一层托盘。原设计经脱硫装置后,烟气SO2浓度:≤142mg/Nm3,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

根据目前实际入炉煤及实际测试数据,经脱硫装置后,烟气SO2浓度:90mg/Nm3,烟尘排放浓度:16~20mg/Nm3

本工程现运行时FGD入口SO2浓度平均在2000 mg/Nm³,高时可达到2600 mg/Nm³,为保证超低排放要求,考虑未来煤质的变化影响,并按入厂煤质硫份Sar=1.6%,因此本次改造方案按3840mg/Nm³进行设计。
二、招标范围:
本次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2×330MW机组超低排放烟气脱硫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单体、整体试运行服务、消缺、培训、验收交付的全过程。本工程采用EPC模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建设地点和工期

1.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镇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生产现场

2.工期:开工后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1.3 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4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1.5 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300MW及以上同类机组4台以上采用脱硫吸收塔内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实现大气污染物燃机排放标准(SO230 mg/Nm3,烟尘≤5 mg/Nm3)成功运营业绩,连续稳定达标运行一年以上,出具地方环境主管部门达标验收报告及第三方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并须提供业绩合同。

3.1.6投标人须且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8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9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17日至20172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四处持单位介绍信报名,经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不限于):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投标人如不便于现场报名,可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盖章后)发至我中心邮箱125989917@qq.com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号:104 006 805 62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31409:30前。

5.2送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镇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办公楼106会议室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及《甘肃省招标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镇永电大道旁

   编:737202

联 系人:赵生平

联系电话:13884502751

传真:0935-7316066

电子邮箱:jczsp_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编:730010

联系人: 韦尧鹏  辛逸群

联系电话: 0931-2909758  18919101440

传真:0931-2909757

电子邮箱: 125989917@qq.com

 


             (项目名称)报名表

单位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资质证书

 

公司股权结构

 

类似业绩(体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规模、投产时间等)

(请按照工程交竣工顺序依次列项)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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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有关说明

我公司所提供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等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 件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相关资质和资格

4)业绩

5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上述附件材料原件以备核查,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2套。

2、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一份,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资质文件扫描件等)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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