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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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兴隆乡川口至大庙公路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7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远县兴隆乡川口至大庙公路防洪工程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发[2016]5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靖远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16]563号
(二)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靖远县兴隆乡川口至大庙乡村公路防洪工程综合治理长度9.7公里,新建左岸堤防总长度4.77公里,新建上堤道路8处。防洪标准等级V级,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相应的洪峰流量为153.7立方米/秒,堤防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堤防等按5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值为8度,建筑物按8度设防。
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27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总量为0.79万立方米,砌石1.89万立方米。
第二标段:靖远县兴隆乡川口至大庙公路防洪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三)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监理
(四)建设地点:靖远县兴隆乡
(五)资金来源: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工 期:总工期60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1、第一标段施工企业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近5年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00时00 分至 2017 年3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00时00 分至2017年3月24日24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 获 取 方 法 :登 录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易 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7 年4月10日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 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远双永供水工程管理局
地 址: 靖远县东湾镇三合村
联 系 人: 刘志杰
联系电话:18294848068
招标代理: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 16 号
联 系 人: 张田森
联系电话:13893018863 1388422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