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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城皇甫路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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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灵台县城皇甫路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皇甫路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皇甫路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县城皇甫路起点接溪河南路北侧,终点在城南路南侧,道路全长608.399米,路面宽度18米,计划按城市支路建设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进行硬化。道路中心线下敷设DN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580米,DN300钢筋混凝土雨水支管121米,配套雨水检查井10座,偏沟式单箅雨水口12座。
3.工程概算:442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7.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开工,2017年6月15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有注册职业资格证和职称证、投标企业及拟委派的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列表说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退(以上证件法人单位介绍信必须是原件,其余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红章,报名资料壹式贰份)。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承诺书及投标企业法人及监理工程师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交至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领取地点: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平凉市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0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灵台县东大街
联系人:董永强     联系电话:0933-5933529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室
联系人:崔荣娟     联系电话:0933-871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