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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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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

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170315-024541-3

1. 招标条件

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城乡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61146号”批复。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省级及受益市县配套、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2017年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条件。工程供水范围涉及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白银市会宁县,天水市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及平凉市静宁县等48个县区,供水范围内主要供水县城有会宁县城、通渭县城、静宁县城、秦安县城4个,供水乡镇97个,供水行政村1652个。

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由骨干工程及配套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骨干工程主要解决外调水的输送问题,包括1条总干渠、6条干渠,2条分干渠和18条供水管线,其初步设计于20159月由水利部批复,设计总工期70个月,已于20158月正式开工建设。

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城乡供水工程主要承担非农业用水调蓄、水处理、与地方人饮工程的对接等供水任务,解决配水到户的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蓄水池(库)、村镇集中供水水厂及与现有村镇供水工程的对接管道等。配套工程是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供水任务、发挥工程效益的重点环节。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白银市会宁县,天水市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及平凉市静宁县48县(区)94个乡镇,1652个行政村,其中县城4个(会宁、通渭、静宁、秦安)。

2.1.1  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蓄水池工程2座,分别为黑燕调蓄水池及王家河调蓄水池,总容积130m3;黑燕村镇集中供水水厂1座,水厂规模1.2m3/d;调蓄水池供水管(渠)道2条,总长7.45km;水厂后对接供水管道(黑燕水厂至陇通供水工程管网)1条,长2.39km;调蓄水池至水厂供水管道2条,长1.36km;加压泵站4座等。

工程区主要分布在陇西黄土高原西部,总体属黄土地貌,可细分为黄土覆盖的低中山区、基岩低中山区、黄土丘陵梁峁区和河谷川台地区等次级地貌单元。第四系马兰黄土、黄土状土和新近系(N)泥质砂岩是工程区分布最广泛的地层。

2.1.2  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

大庄供水点从七干渠末端取水,通过管线输水至甘谷大庄乡,设置调蓄水库,向甘谷散渡河以东、渭河以北部地区供水。控制金山、八里湾、西坪、大庄等4个乡镇全部,安远、新兴2个乡镇部分城镇人口、工业企业、农村人畜用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调蓄水库1座(大庄调蓄水库),水库总库容为95.65m3;新建水厂1座(大庄水厂),规模为1.8m3/d;新建泵站2座(1座设计流量为0.26 m3/s,设计总扬程15.4m,另1座设计流量为0.25 m3/s,设计总扬程218.79m);新建管道3条,总长度24.734km,管径为180mm630mm,流量为0.18 m3/s0.26 m3/s;新建高位水池2座,容积分别为2000 m31000m3

2.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1)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标段:

勘察设计:包括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对应的勘察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

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黑燕调蓄水池,容积30m3;黑燕水厂1座,水厂规模1.2m3/d;黑燕调蓄水池供水管线,长3.55km;水厂后对接重力流供水管道1条,长2.39km;水厂供水管道1条,长0.56km;加压泵站3座等;王家河调蓄水池供水管(渠)道,长3.9km。沿线共布置隧洞3座,1#隧洞全长425m2#隧洞全长450m3#隧洞全长1650m1#隧洞和2#隧洞断面型式为城门洞形(1.6×1.9m),3#隧洞断面型式为三心圆型(1.6×1.923m);剩余段主要为地埋钢管,管径0.8m。王家河调蓄水池,容积100m3;水厂供水管道1条,长0.8km;加压泵站1座等。

上述工程的施工(含主体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水处理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永久供电、永临道路、管理房屋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配合本标段所属安全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现场施工、临时征地、试运行、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永久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水保和环保第三方监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项目不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EPC总承包标:

勘察设计:包括引洮供水二期配套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对应的勘察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

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调蓄水库1座(大庄调蓄水库),水库总库容为95.65m3;新建水厂1座(大庄水厂),规模为1.8m3/d;新建泵站2座(1座设计流量为0.26 m3/s,设计总扬程15.4m,另1座设计流量为0.25 m3/s,设计总扬程218.79m);新建管道3条,总长度24.734km,管径为180mm630mm,流量为0.18 m3/s0.26 m3/s;新建高位水池2座,容积分别为2000 m31000m3

上述工程的施工(含主体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水处理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永久供电、永临道路、管理房屋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配合本标段所属安全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现场施工、临时征地、试运行、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永久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水保和环保第三方监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项目不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监理标:

施工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土建施工、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安全监测、临时工程等的全部监理(含保修期)。

4)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标:

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调蓄水池、水厂、泵站、供水管道(线)等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工期

EPC总承包施工及监理标段计划工期均为24个月,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初步设计工期均为3个月。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与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工期一致,并符合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期限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1.1 EPC总承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10年内承担过不少于2项类似地区及类似大、中型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近10年内负责过3项及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勘察设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须具备近3年不少于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供水管线、调蓄水池及水厂等,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所有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应由EPC总承包牵头单位派出,须具备胜任EPC项目管理能力及条件。

3.1.2  监理标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所需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缴存社会保险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需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1.3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甘肃省内有省级分公司(分公司投标必须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参与大型工程项目保险承保的经验,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须持有保险从业资格证,提供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第三方证明材料;2016年甘肃省内保费收入2亿元及以上,近5年甘肃省内5亿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承保业绩3项及以上;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1.4 通渭县城乡供水工程、甘谷县城乡供水大庄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EPC总承包标段由若干家施工企业联合一家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

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和责任。

3.2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

签章后,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最下端办事指南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人须知)。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327日起至2017331日,每天000

2400点(北京时间,下同)。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741日上午1000时在青兰高速(G22)巉口出口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备越野车辆,安全责任、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420日上午10:30,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

  编:730030

联系人:吕佐岳   邹晓旭

电 话:09315199317  5199318

传 真:0931519931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
  编:730000
联系人:石建荣   张地清
  真:0931-8175200
  话:0931-8175207   0931-817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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