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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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边防检查站绿化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03173-LZBFJC
1.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边防检查站委托, 就下列工程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资格后审,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边防检查站绿化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兰州新区境内
2.3项目概况: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两年二级养护;长廊为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浇筑结构面积约4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室外绿化及长廊建设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7年4月18日
竣工日期:2016年5月18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5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证,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内(2014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年同类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购标地点为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一处(新区项目处)1504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有图纸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17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 (0931)2909767 18089318885
传 真: (0931)2909767
联 系 人: 刘 剑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 号:48060157400000019
E-mail:510279920@qq.com
网 址:_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