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平泉镇洪河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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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平泉镇洪河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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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PG20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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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原县平泉镇洪河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政府发【2016】26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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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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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内容:新建两栋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为173.23㎡,其中:村部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58.2㎡,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15.03㎡。新建文化广场1处,包括:1、舞台及背景墙1处;2、砼篮球场420㎡;3、渗水砖硬化地坪550㎡;4、透视围墙110m;5、花园绿化及其他(包括花园1处、太阳能路灯4套、砖围墙27.6m、砼排水槽7.44m³、大门1座、土方1500m³、排水管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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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资金来源:镇原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地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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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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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地点:镇原县平泉镇洪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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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 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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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质量要求: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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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标段划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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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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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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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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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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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4)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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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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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报名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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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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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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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17 年4月3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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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地点:镇原县庙沟安置房门面房1排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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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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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镇原县平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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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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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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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8304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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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庆阳鹏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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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镇原县庙沟安置房门面房1排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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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贺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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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29341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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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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