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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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园区道路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新兴路43号
2、工程规模:皋兰物流园园区道路设计,道路全长2.9公里,道路路基宽16米,道路硬化8米,(道路沿线预留排洪渠及绿化带位置共4米,其中排洪渠为单面排洪)。
二、资金来源:专项建设基金
三、项目批复: 兰发改【2015】663号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4.1招标范围:皋兰物流园园区道路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审查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
4.2招标内容:
4.2.1路基、路面、涵洞、交通设施、路灯(太阳能)、综合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雨水、污水、给水等管线)、标线、标识牌等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设施、综合管线、及配套附属等专业工程,(道路沿线预留排洪渠及绿化带位置共4米,其中排洪渠为单面排洪)。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5.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 不得更换;
5.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须提供 2014 年-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5.7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2 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9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4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
招标人: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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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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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新兴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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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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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3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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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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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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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国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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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31-575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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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119389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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