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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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机构入围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确保经费投向合理,现以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为我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诚邀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报名自荐及评比考察的方式,确定3家机构入围造价咨询服务资源库,造价咨询服务期限3年,主要负责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验证等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造价咨询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体包括: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5-2016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及2015-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原件;
1.5 参加工程造价审核咨询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官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必须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3、投标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人员,固定专职人员不得少于6名(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要求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成功完成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至少各3个及以上项目的业绩,要求提供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及成果文件资料复印件;
5、在甘肃省内城市均能开展工作;
6、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造价咨询机构;
7、具备连续三年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诚信评价信用类型为合格及以上;
8、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及法人姓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及管理要求
1、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比考察的方式,择优选取入库机构。比选人无义务向未入库的竞标人解释未入库原因和退还其文件资料;
2、造价咨询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机构,被确定的服务机构不得拒绝委托,否则按违约责任处理,解除服务协议,并列入不良记录。
四、投标报名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在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中和.黄河印象商务大厦15楼)报名。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三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中和.黄河印象商务大厦15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931-7656888
电子邮件:2355743277@qq.com
兰州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