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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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外墙保温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兰发改行审【2014】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省民政厅、市财政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招标人为甘肃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保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甘肃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外墙保温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45号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722㎡,其中:地上20616㎡,地下1106㎡。
投资额:约251万元
资金来源:省民政厅、市财政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4日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外墙保温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以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提供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且投标人配备的管理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省外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7、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本单位法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获取资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2日(现场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兰亭福地A1座28楼(兰州汽车东站对面))
2、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携带U盘以备报名现场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及获取施工图纸
六、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先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4月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登记(以上资料需一式二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兰亭福地A1座28楼(兰州汽车东站对面))
3、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倩
电话:1335947379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96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兰亭福地A1座28楼(兰州汽车东站对面)
联系人:郭建程
电话:0931-8729109/15009421896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