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4-25
- 点击:974
- 来源:
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强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由金发改投资【2017】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贷款融资财政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强弱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塔县城鼎新路至鸳鸯池景区
2、建设规模: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规划鼎新路,途径新华街、神舟大道、鸳鸯街、金光大道、肃航路出口,终点鸳鸯池景区,全长11.25Km。沿线范围内的电线电缆83350m、路灯基础768个、出线井26座、接线井952座以及箱式变电器8座等其它配电设施;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
总 工 期:6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华街至金光大道范围内的电线电缆39950m、路灯基础355个、出线井15座、接线井454座以及箱式变电器3座等其它配电设施;
第二标段:金光大道至鸳鸯池景区范围内的电线电缆43400m、路灯基础413个、出线井11座、接线井498座以及箱式变电器5座等其它配电设施;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建造师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资格。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行贿犯罪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5、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6、因项目施工工期紧,每个投标单位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的二级建造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身份证和安考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三套,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三份),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单独递交);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核查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
1、公告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7日;
2、报名日期: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3、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4、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账户名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开标2个工作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殷自义
联系电话:15293771365
地 址:金塔县民主路12号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菊
联系电话:18093792672、18894092999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