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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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店村镇石关子村文化广场工程
招标公告
成县店村镇石关子村文化广场工程已经成发改字〔2017〕85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成县店村镇石关子村文化广场工程
地点:店村镇石关子村
二、工程概况:
广场总面积2780平方米,其中:1、广场铺装:渗水砖铺装面积为1260平方米,卵石铺装90平方米;2、四角亭1座16平方米,建筑高度6.225米,长3.0米,宽3.0米;3、花架:总长15米,宽3.0米,高2.8米;4、树池:方形5个;圆形4个;5、舞台及背景墙:舞台长13米,宽8米;6、防撞墩:总长25米;7、道牙:总长290米;8、挡墙:长25米;9、仿木栏杆:88米;10、绿化:栽植8cm、10cm广玉兰8株,紫薇35株,女贞球、黄杨球各4株,种植三叶草860平方米;11、健身器材4套;12、路灯共计6套;13、景观石一个;14、成品石材桌椅一套。
三、资金来源及工期:
资金来源:全县第一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成脱贫领办发〔2016〕50号)。
工 期:60天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建造师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费用标准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证书原件。
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报名时间:2017年 4月28日—2017年5月3日下午5:30分截止;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5号路。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15:30分;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 标 人:成县店村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张先生 电 话:18093971415
八、招标代理单位: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哈鹏兰 电话:13519399368
九、监督单位: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39-3216716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