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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等9项工程补遗公告
  • 时间: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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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等9项工程于2017年5月2日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修改内容如下:

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其中: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道路护栏安装工程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须为城市道路护栏的相关经营范围,以及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道路护栏的检验报告

现修改为: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其中: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道路护栏安装工程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须为城市道路护栏的相关经营范围,以及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道路护栏的检验报告。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居民小区绿化工程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为中级以上(含中级)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特此公告!

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