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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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3线马峪口至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503-025592-4
招标编号:GZ170513-MYKQY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3线马峪口至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以平交复〔2016〕291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203线马峪口至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建设规模77.346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崇信县以西约4公里处的吴家庄,接S304线K36+850,途经凉水泉、黄花乡、横渠村、朱家沟、梁原乡、马寨村、朝那镇、新集村、万宝川农场,终点至方堤口(陕甘界)。其中:K0+000-K21+500位于崇信县境内(K0+000-K0+947段完全利用),全长21.5公里;K21+500-K77+346位于灵台县境内,全长55.846公里。
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7.0米,路肩宽度2×0.25米;村镇路段路基宽度25米、14.5米、12米、10米、8米,路面宽度25米、14.5米、12米、10米、7.5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4.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村镇路段路面结构为:K11+500-K13+259、K14+003-K17+400采用2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K13+259-K14+003、K25+180-K25+945、K46+954-K48+020采用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2)实施地点:崇信县、灵台县
(3)计划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27日
(4)招标范围: S203线马峪口-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2个施工标段 (详见下表)。每个标段确定一家不同的中标单位。
序号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项目名称 |
长度 |
1 |
崇信县段 (K0+000~K21+500) |
K0+000~K21+500 |
S203线马峪口-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崇信县段K0+000~K21+500) |
21.493km |
2 |
灵台县段 (K21+500~K77+644) |
K21+500~K77+644 |
S203线马峪口-千阳公路崇信至方堤口(甘陕界)段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灵台县段K21+500~K77+644) |
55.853km |
合计 |
77.346k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6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两条及以上且累计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竣工验收。
(3)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8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两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两项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5)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在2015年以来,凡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者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提供做为本项目流动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是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6 日 00 时00分至2017年5月11 日 00时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http://www._)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6月1 日09 时0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30 分至 0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易局六楼第三开标厅
(2)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报名及相关事宜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得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标书及图纸、投标等后续工作)。
(2)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甘肃经济息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1) 监督机构名称: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 监 督 电 话: 0933-821356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97号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 系 电 话: 0933-41690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邮 政 编 码: 730000
联 系 人: 张稳强
联 系 电 话: 15095352252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年5月5日